海上风电成为中国丹麦合作新领域
到2050年,丹麦有望全部使用风电。”可再生能源在我国的地位也将越来越高,这些都是中丹风电合作的有利因素。
作为风电强国,丹麦的技术和经验值得我国学习借鉴。丹麦拥有成熟的技术,我国拥有丰厚的资金,中丹双方在风电方面的合作空间巨大。
高性能是风电发展的保证
目前,中丹两国在风电领域的合作正在走向深入,“质量风电”就是一个针对提高陆上风电运行效率的项目。
在世界市场上,丹麦相关企业享有40%的市场占有率,包括世界排名第一的风力发电设备生产商维斯塔斯等多家企业已先后进入我国,风电领域从业人员已接近3万。
丹麦针对高质量风力涡轮机及风机高效运行与维护进行的大力投资,使得丹麦风机可用性普遍达到97%~99%。
安装在合适地点的丹麦风机在正常年份的发电时间能够达到6500小时,这就意味着风机在75%的时间内都处于发电状态。
而鉴于现代风机的运行寿命为20年,在使用寿命内,其运行总时间能达到近13万小时。
我国的两家大型风能开发商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公司和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目前已加入“质量风电”项目,对改善我国现有风机的潜能展开研究。
上述两家公司目前正在寻求与丹麦技术和运行维护服务供应商展开商业合作的机会。预计上述合作能够在可接受的投资回报周期内,为我国投资商提升风机满负荷运行时间。
业内人士称,风机质量是企业赢利的根本,没有高性能的设备做保障,再好的风力资源也不能实现效益的最大化。
海上风电成为合作新领域
海上风电项目则是中丹合作的又一个新领域。
一方面,我国海上风力资源丰富,另一方面,我国海上风电资源靠近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尚不存在弃风限电问题。
资料显示,中国5~25米水深、50米高度海上风电开发潜力约为2亿千瓦;5~50米水深、70米高度海上风电开发潜力约为5亿千瓦;潮间带和潮下带滩涂资源以及深海风能资源也较为丰富。
我国海上风电起步较晚,还处在一个比较前期的阶段,可以说是一个高风险行业。
我国海上风电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设备厂商产业链配套不完善,缺少经历过长期考验的海上设备供应商,部分供应商无海工经验,对海上工程理解不足,施工过程无法提供有效支持。
丹麦是世界风电发展最快最好的国家,在1991年建成全球第一座海上风电场,拥有20多年的海上风电场运营经验,有完整的产业链,走在了世界前列。
世界上最大的海上风电开发商是丹麦DongEnergy公司,全球超过一半的海上风电场由该公司开发。
为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和有序发展,国家和地方先后出台相关规划,明确了海上风电的发展方向和目标。《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提出,应稳步推进海上风电,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国家能源局和国家海洋局已联合确定加快推进全国1053万千瓦的海上风电项目名单。
2014年12月,国家能源局出台《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年)》,该方案包含8个沿海省(区、市)44个项目,总容量1053万千瓦。目前已有14个项目核准,总规模约291万千瓦;30个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总规模约762万千瓦。
到2020年,我国海上风电累计并网容量将达1200万千瓦。
业内专家表示,我国海上风电所处的沿海地区经济较为发达,具有支持海上风电发展的条件。
目前来看,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不排除国家为推动海上风电示范性项目的开展,出台一些刺激性政策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