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和军事影响,广东6.2GW海上风电项目延期核准一年
获悉,11月30日,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连发8篇核准延期复函,累计核准延期项目规模达到5650MW,在8个海上风电项目两年核准有效到期后均延期核准一年。再加上2020年8月中旬核准延期的2个项目,累计核准延期项目规模达到6200MW。
本次核准延期的风电项目包括国家电投揭阳神泉二海上风电项目(500MW)、国家电投揭阳前詹一海上风电场项目(1200MW)、国家电投揭阳前詹一海上风电场项目(500MW)、中广核揭阳惠来一海上风电场项目(800MW)、中广核揭阳惠来四海上风电场项目(1000MW)、中广核揭阳惠来五海上风电场项目(1000MW)、明阳揭阳前詹三海上风电场项目(500MW)和明阳揭阳惠来三海上风电场项目(300MW)。项目均于2018年11月30日进行核准前公示,12月11日进行正式核准。
另外,国家电投揭阳神泉一海上风电场项目(400MW)和国家电投揭阳靖海海上风电场项目(150MW)此前也已经核准延期。
《复函》显示,本次核准延期的海上风电项目延期原因大多为受疫情及相关政策影响、受军事意见影响用海确权、环评审批等开工前手续,项目地理位置多位于广东省揭阳市神泉镇南面海域、惠来县南侧海域。
早在项目核准之时,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就已经在核准批复中表达了对项目延期的审批方法。“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次各个项目核准延期时间也均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