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的红包有多大
日期:2019-06-16
根据《通知》,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以实际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为主要方式完成消纳量,同时可通过两种补充(替代)方式完成消纳量。一是向超额完成年度消纳量的市场主体购买其超额完成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简称“超额消纳量”),双方自主确定转让(或交易)价格;二是自愿认购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简称“绿证”),绿证对应的可再生能源电量等量记为消纳量。
绿证自愿交易自2017年7月启动以来,认购量始终低位徘徊。诚然,实行消纳保障机制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各省级行政区域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但将认购绿证作为补充方式,是否会推动绿证交易量的显著增加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相关负责人坦言:“对于绿证交易,应该是有一定的利好,但具体能有多大推动还很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