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集团终止收购协鑫新能源控股权 转为收购资产
日期:2019-09-27
据悉,近日保利协鑫能源及协鑫新能源联合公布,先前保利协鑫附属杰泰环球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能集团附属公司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订立合作意向协议,内容有关可能出售协鑫新能源股本中97.27亿股普通股,占协鑫新能源全部已发行股本约51.00%。
由于杰泰及潜在买方通过多轮的友好协商后仍无法就可能交易达成正式协议,因此于2019年11月18日,杰泰及潜在买方共同商定终止于2019年6月3日订立的合作意向协议约定的合作。
由于潜在买方的控股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决定调整交易方案为收购协鑫新能源及其附属公司的中国资产,因此中国华能及协鑫新能源开展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进行的交易。保利协鑫及协鑫新能源各自的董事会认为,终止不会对保利协鑫及协鑫新能源的财务及经营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就收购守则而言,要约期已于本联合公告日期当日结束。
于2019年11月18日,协鑫新能源与中国华能订立合作框架协议,内容有关协鑫新能源出售位于中国的若干光伏电站;或协鑫新能源集团的若干负责经营该等电站的项目公司予中国华能或其指定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