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鉴定书(宣力新能源菏泽牡丹李村风电场)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
验收鉴定书
项 目 名 称 宣力新能源菏泽牡丹李村风电场
项 目 编 号 /
建 设 地 点 菏泽市牡丹区
验 收 单 位 菏泽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15 日
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
宣力新能源菏泽牡丹李村风电场 |
行业类别 |
风电工程 |
主管部门 (或主要投资方) |
菏泽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
项目性质 |
新 建 |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门、文号及时间 |
菏泽市水利局 菏水审[2015]48号 201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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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审批部门、文号及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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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文号及时间 |
北京宣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宣力投资[2017]01号 2017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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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起止时间 |
2017年3月~2018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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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
山东绿景生态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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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单位 |
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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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山东绿景生态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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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施工单位 |
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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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监理单位 |
达华集团北京中达联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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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报告编制单位 |
莱芜市科源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二、验收意见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菏泽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5日主持召开了宣力新能源菏泽牡丹李村风电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施工、监理、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施工、验收报告编制等单位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了宣力新能源菏泽牡丹李村风电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 (一)项目概况 宣力新能源菏泽牡丹李村风电场位于菏泽市西北部牡丹区李村镇境内,建设内容包括升压站、风机及箱变、集电线路、施工及检修道路等。工程于2017年3月开始建设,2018年4月完工。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 2015年9月2日,菏泽市水利局以荷水审[2015]48号对《宣力新能源菏泽牡丹李村风电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进行了批复,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46.32hm2。 (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情况 本工程主体工程初步设计中,对于水土保持部分进行了专章设计。建设单位委托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北京宣力菏泽牡丹李村(80MW)风电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建设单位按照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内容进行了具体施工。 (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2017年2月,建设单位委托山东绿景生态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编制了《宣力新能源菏泽牡丹李村风电场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监测报告主要结论为:落实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其中,扰动土地治理率99.60%,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9.29%,土壤流失控制比1.02,拦渣率99.00%,林草植被恢复率99.12%,林草覆盖率45.26%。 (五)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 建设单位委托莱芜市科源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宣力新能源菏泽牡丹李村风电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根据建设单位自查情况,结合现场核查、质量检验,各项措施基本布设到位,质量合格,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情况达到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 (六)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七)后续管护要求 1、建设单位应加强资料整理、归档; 2、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管护,提高植被成活率,对重点排水设施、检修道路加强巡查和维护。 |
三、验收组成员签字表
分工 |
姓名 |
单 位 |
职务/职称 |
签字 |
备注 |
组长 |
李东哲 |
菏泽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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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成员 |
吴玉秀 |
莱芜市科源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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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殷志奎 |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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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圆圆 |
山东绿景生态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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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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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建立 |
达华集团北京中达联咨询有限公司 |
总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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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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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宣孚 |
山东绿景生态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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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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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永科 |
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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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